美国人那么守交通规则,有规则的守,没规则的,大概就是依传统和习惯他都守.在美国开车,很少见人没事就并线玩儿.美国人这条线排队这么短,那条线排队那么长,他也不会为了快一点并到这条线.大概只有出过三次事故,这个路口才会设红绿灯,不然就设一个停止标志.这个停止信号是什么呢?就是周围都没车,他也一定要停几秒,如果有车,一定是东西方向过一辆,然后南北过一辆,不断交替,从来没有一辆车跟着前车过去的.所以持久了以后,刚回国就不太适应,因为你在那一等就永远等了,后面的车还催你,前边车再也不让你了.
在这个国家,基本上<<宪法>>修正案前十条,都是在说人们的自由-----言论的自由,甚至是三K党都有言论自由.你就尽管说,我虽然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是我不能禁止.每一个自由和平等如果量化,会产生很多有意思的事.
举个简单的例子,美国总统永远按着一本<<圣经>>宣誓,就职的时候就有好多人去告,先是一个老妇人去告,后来有好多人告过这个事.唉,你不平等,你歧视我们,我们有佛教徒,有伊斯兰教徒,有吧哈伊信仰,然后还有信摩门教的,这么多人选你当总统,你怎么能就手按一本<<圣经>>呢?你违反了平等这立国的基本原则.而且美国的<<宪法>>修正案第一条就写的非常清晨:这个国家的国会,永远不能确立一个国家的宗教,永远不能立法限制宗教自由.最后到了联邦大法院去判的时候,大法官说,总统有总统的自由,总统就算手按一本<<哈利.波特>>宣誓就职也没问题,如果他愿意的话,他按着一张报纸,或者他爸爸的日记,这是总统个人的自由,并没有人规定说非得按<<圣经>>,所以你起诉他,你赢不了.为什么呢?因为你起诉要的是平等,他要的是自由.当自由跟平等冲突的时候,在美国这个国家,大部分的时候都会选择自由在先,把平等往后放,因为自由是这个国家立国的最根本的精神和基础.
美国是个清教徒国家,有些法律严得有些匪夷所思,比如加州的嫖娼法规定,陌生男女(所谓陌生男女,就是你说不出他的全名),到了某旅店的停车场,你只要拔钥匙熄火就算嫖娼,你不用进去开房,也不用进去干什么事,只要在那儿把钥匙拔了.新移民学习法律,专门讲到这一条,就是在加洲你可千万要注意.家洲法律对女性保护超级严,一拔钥匙你已经算嫖娼,所以美国女警察的钓鱼执法特别严重.强奸也是,女的说你强奸,除非你能证明她陷害你,否则你基本是赢不了的.很多大明星被告,泰森`科比`迈可尔.杰克逊,都很难自证,因为法律保护女性和儿童,保护的极严.
你必须自己举证说她陷害你,而她不必举证说你强奸她,当然你们已经发生关系了,但是你必须举证.我有一个朋友惹上这类官司,最后是律师查到了电梯里监视器拍到那女的拉掉自己的扣子,才帮他脱罪.在法庭上出示这颗扣子,说女的就是陷害他,自己在电梯里揪掉了一个扣子.可是如果这个女的晚揪一会儿,离开了电梯出去揪了,,证据找不到了,你任何办法都没有.
美国警察不分警种,没有交警`刑警什么的,只要是警察,就什么都管.兜里揣把枪,车里再放一把长枪,见到杀人的他上去给两枪,见到停错车的他上去贴一条,反正他什么都管,效率极高.
你都不知道警察躲在那儿,只要压了一下黄线,就听"呜呜呜"后面警车开始追上了,每次我都吓一跳.完了,刚才怎么了?看了半天,就压了一下黄线,然后就让你靠边.这种事他一般先在你后边跟着,如果你是超速,他要跟你一英里,这是加州的规定,他不能在一个点上测你超速,他要跟住你一英里以上,证明你连续超速一英里以上,他才能叫你停,然后说你现在超速了.
给你开了单子以后,如果不服,你可以去法庭.大家都选择去法庭,为什么呢?因为只要警察没出庭你就赢了.警察经常忙,你要说天天都去出庭,其它事就别干了.今天我罚了一个人,我明天得出一次庭,为了他这个事?所以警察只要没到庭,开庭的时候,就算你赢了,大家就赌这个.其实警察来了,你也不是全输,也有赢机.你有很多理由,他执法过程当中任何小瑕疵,你只要抓住了,他最后都没办法.而你一旦决定了去法庭你就必须去,点名你不到,那就要挨罚款.
在加州经常看到一种"多人乘车道".它是一条单独的道,有的时候在最左边,就是快车道.两个或者两个人以上坐在这车里,才能上这条道.最严重的上班高峰期,早晨两个小时,晚上两个小时,要三个人在这辆车里,才能开到上面去.为了减少拥挤,也为了环保,希望你拼车.在美国全是一个人开一辆车,所以这条道车少,非常快,你只要两个人以上,马上上这条道,那边堵得要死,这边呼呼就过去了.偶尔见过一两个不守法的,在旁边搁一个充气人或别的之类的,就开上去了.
这有很多好处,大家要拼车,搭车很容易,你在美国随便搭车,肯定搭你,因为一搭上你,他马上就开到"多人乘车道"上去,他可以开的很快就走了,所以他也很高兴.
美国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事,就是他的驾照上面,有一个"捐献者"标志,一个红的小圆圈.你申请驾照的时候,所填表格上就有一栏,问你如果你出了车祸,你愿不愿意捐献器官.如果没有这一条,出了车祸而死亡的人,捐献器官的话会很麻烦,因为要找到亲属去授权.亲人当然很伤心,来不及想这个事儿,等想起来黄花菜也凉了.我认识的大部分人都填愿意,我也填的愿意,如果我出了车祸,只要我不行了,不用征求我家属同意,人家只要看到这个捐献者标志,就立即把我所有器官都捐献了.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前提是在没有黑心医生的情况下.如果贸然推行这个,那时候你还没死呢,黑心医生就直接给活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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