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子东《国史演义》五四文坛旧事:萧红在香港
她在香港辞世时,呼兰河水仍是清的。由于被日军占领,香港市面上骨灰盒紧缺,端木蕻良不得不去一家古玩店,买了一对素雅的花瓶,替代骨灰盒。这个无奈之举,是冥冥之中萧红的暗中诉求。因为萧红是一朵盛开了半世的玫瑰,她的灵骨是花泥,回归花瓶,适得其所
萧红本姓张,乳名荣华,学名秀环,后由外祖父改名为乃莹,1911年6月2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呼兰县城(今哈尔滨市呼兰区)的一户富裕家庭,被传统命相认定为命贱不祥。她从小得到祖父张维祯的宠爱,父亲张廷举却对她较为冷漠。1919年8月,母亲姜玉兰病故,留下萧红与3个弟弟。同年12月,张廷举续弦。
1925年,14岁的萧红由父亲做主,许配给省防军第一路帮统汪廷兰的次子汪恩甲。1926年,萧红将要读初中时,因父亲阻挠辍学在家。她以出家当尼姑为筹码逼迫父亲让步,于1927年进入哈尔滨东省特别区第一女子中学(现萧红中学)读书。从师范学校毕业的汪恩甲,当时任小学教员。他到学校拜访过萧红,萧红也为他织过毛衣。他的父亲去世时,萧红还去吊过孝。
1928年冬天,17岁的萧红结识了哈尔滨法政大学学生、与自己有远亲关系的表哥陆振舜。在已经成婚的陆振舜与包办婚姻的汪恩甲之间,萧红的情感偏向了前者。1929年,祖父张维祯去世,萧红对于养育自己的家庭已经无所留恋。1930年,陆振舜为了坚定萧红反抗包办婚姻的决心,从法政大学退学,前往北平,就读于中国大学。19岁的萧红逃出家门与陆振舜婚外同居。
第二年春节前夕,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和经济实力的陆振舜,迫于家庭压力,与萧红各自回家。人身依附于男权对象的痴心女子萧红,与人身依附于男权家庭的陆振舜之间,一段没有根基的浪漫情爱,就此终结。
在根深蒂固的男权专制社会里,人们可以对“浪子回头金不换”的男子给予宽恕,却不会对背叛男权专制社会的弱势女子表示谅解。一个为私情离家的女人是没有任何退路的,只要她走出家门一步,门就在她身后永远关闭了。已经20岁的成年女子萧红,似乎并不十分明白更不十分在意这种最为浅显的社会常识。在与陆振舜分手之后,她依然一再做出盲目愚蠢的选择。
春节之后,萧红再一次逃往北平,旧情不断的未婚夫汪恩甲追到北平。3月中旬,萧红与汪恩甲返回哈尔滨。汪恩甲的哥哥汪大澄不能容忍萧红一再离家出走,代替弟弟解除了婚约。萧红到法院状告汪大澄代弟休妻,汪恩甲顾忌哥哥的声誉,违心承认解除婚约是他自己的主张。萧红输掉了官司,第二次与汪恩甲绝情分手。
萧红半年前与陆振舜离家出走,如今又与未婚夫打官司,因而被视为“怪物”,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闲话对象。她的弟弟妹妹不堪舆论压力,转往外地求学。担任巴彦县教育督学(即教育局长)的张廷举,担心再娶的妻子管不住萧红,便把全家搬到阿城县福昌号屯(现哈尔滨市道外区民主乡)的乡下老家。在福昌号屯的这段生活,为萧红后来的文学创作积累了大量素材。
这年秋天,萧红出于同情,替佃户长工劝说伯父不要提高地租。伯父把她痛打一顿后锁在一间空房子里,派人拍电报催促张廷举回家将萧红勒死埋掉,以免危害家族。小姑和小婶趁着夜深人静,撬开窗户偷偷放走萧红。20岁的萧红逃到哈尔滨后,找到当时在哈尔滨工业大学预科读书的汪恩甲,两人住进东兴顺旅馆开始同居生活。
1932年春节,回家过年的汪恩甲把萧红一个人留在旅馆。萧红变卖物品前往北平,陆振舜给中学同学李洁吾打电报请他就近照顾。汪恩甲过完春节回来,发现萧红不辞而别,追到北平把萧红带回。汪恩甲母亲知道儿子与萧红在一起,就断绝了经济资助,汪不得已向家庭妥协。已经怀孕的萧红遭遇了第二轮情爱悲剧。
萧红在短篇小说《弃儿》中写道:“7个月了,共欠了(旅馆)400块钱。王先生是不能回来的。男人不在,(旅馆的老板)当然要向女人算账……”那正是她自己的真实写照。
这些只是萧红不幸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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