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有权有势的机构或个人,揭发强权群体的不法作为,这才能被称作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 但是,除了舆论监督之外,新闻媒体还应肩负另一项责任——让我们...
监督有权有势的机构或个人,揭发强权群体的不法作为,这才能被称作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
但是,除了舆论监督之外,新闻媒体还应肩负另一项责任——让我们...

监督有权有势的机构或个人,揭发强权群体的不法作为,这才能被称作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

但是,除了舆论监督之外,新闻媒体还应肩负另一项责任——让我们看见被排除在主流镜头之外的弱势群体,让我们看到整个社会的真实运作。

前不久,四川电视台的一档新闻节目,记者“暗访”按摩店,曝光其非法提供色情服务的情况。没想到,却在播出时发生了纰漏,新闻节目中居然出现了不雅画面。

在今天审核机制如此之严密,审查力度如此之大的情况下,还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坦白讲确实有些匪夷所思。也有网友开玩笑说到,大概是审查人员也累了。

无论如何,四川电视台已经在官方社交媒体上向公众道歉了。

但是,这篇道歉文章中的一句话就很有意思了,原文是“尽管我们的初衷是对社会不良现象进行舆论监督”。结果这句话就被一些眼尖的自媒体朋友注意到了,并且批判说:这到底算哪门子舆论监督呢?

那么,到底什么叫“舆论监督”?有位自媒体朋友就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参考公众号“为你写一个故事”文章:《暗访按摩店妓女,算哪门子舆论监督?》),其实我很认同这种说法,即:舆论/媒体监督指的是,媒体作为第三方,监督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或机构,监督强权,揭露那些相对强势的群体的不当、不法作为,这才能叫做舆论监督。

相反的,他也提出质疑,“暗访”并曝光一家涉嫌非法经营色情服务的按摩店,这事有被监督的价值吗?有严肃的新闻意义吗?

对于“舆论监督应该更多地监督强权”我是认同的,而且有权有势的其实远不只是政府或其他公权力机关。这个世界还存在许多有权有势的机构,有可能是国际性组织,还有更多情况下,可能是那些商业机构。

比如这些商业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出现了一些不法行为、“暗箱操作”?这时候如果媒体能够去盯住他们,揭发出公众需要知道的事情,指出他们的问题,这当然也能够叫做舆论监督。

不过,先让我们回到“舆论监督”这个词本身。

1.媒体享有的“第四权”究竟从何而来?

谈到舆论监督,相信一般学新闻和传媒的朋友,很容易想到西方国家流传来的诸多理论。

根据这些理论,很多时候我们都爱引述这样一个概念——那就是,在西方国家里,舆论或者媒体起到的这种监督功能,常被认为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社会的“第四权”。

什么叫“第四权”?很多人容易望文生义,认为这是指在一些“三权分立”的西方国家里,除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之外,还有一种权力,这第四权即是赋予新闻媒体的监督权。

他们认为,前三种权力的分割不够,还需要一个媒体运用这种特殊权力来监督前面三项权力的合理运作,看看它们是否能够顺畅地相互制衡。

但是,我发现在大部分中文世界里,谈到“第四权”的这些观念恐怕都有些不够正确。为什么我这么说?

首先我们咬文嚼字一下,到底新闻媒体被传说中的“第四权”这种讲法是从何而来的呢?如果认真查询一下百科全书、字典,或者新闻思想史以及媒体发展史,你会发现所谓“第四权”的讲法,最早其实来自于十八、十九世纪,英国苏格兰一位非常有名的作家、评论家的讲法,这个人叫做托马斯·卡莱尔。

卡莱尔他曾经讲过一句话,他在描述他所经历过的十八、十九世纪的英国国会时说到,“伯克(埃蒙德·伯克 Edmund Burke,英国18世纪保守主义思想家)曾说,国会中有三个阶级,但是在远处的记者席却坐着比他们更重要的第四阶级。这不是一个比喻之辞或诙谐的说法,这是一个事实,在现代对我们非常重要。”

卡莱尔这句话,就是所谓“第四权”的源头了。

2.“第四权”原本并非一种权利,而是一个阶级的概念

从“第四权”这句源头之语可以看出,其实“第四权”也还不是卡莱尔的原创,而是来自伯克,这位再上一代的保守思想家。

那么,伯克的这句话又是什么意思?

首先,当年的英国国会分为上下议院,我们大概都知道,上议院向来是贵族院,下议院就是代表平民百姓的,似乎也就只有两个阶级,那么第三阶级是怎么回事?

实际上,在欧洲传统的封建社会里,的的确确有三个阶级的讲法,除了贵族和平民之外,在那样一个教会影响力非常巨大的年代,还有一个独特的阶级,他们既不是贵族也不是平民,他们可能是贵族也可能是平民,这就是所谓的僧侣或教士阶级。

但伯克想强调的是什么?在当年的英国国会里,其实教士或者是僧侣,并没有独立的权力,伯克所处的年代,国会里依然有教士,但是他们本身的势力和影响力已经大大削减和弱化了。

而第四阶级,其实他所指的就是那个时代英国已经很看重的大众媒体了。我们知道,近现代的大众媒体——报纸的起源地之一,就是英国。

当年英国的报纸,其实最早也都只是一些小报,有商业讯息类的,报道一下哪些港口里到了哪些货物;也有八卦传闻类的,比如一些达官贵人的花边新闻等等。可是,当时也有很多记者开始了较为严肃的新闻报道,就跑到了英国国会里采访国会新闻,看看今天国会内又在进行什么主题的辩论,讨论哪些政策,准备立哪些法案等等,他们认为这些事情一般老百姓也都有权了解和知晓。

而到了卡莱尔的时代,当卡莱尔说伯克所说的“不再是比喻之辞,而是事实”,就是因为在那个年代,评论家、写作者、记者,或是从事媒体行业的人,他们已经能够监督那三个阶级的代表们究竟在国会里做些什么。

他们提出的意见和评论,这些国会议员和内阁成员,包括首相,都是必须要关注,必须要回应的。这就第四阶级的由来。

在英文里我们能找到的所有第四权的讨论,最早的源头就是来源于此。而且一个常被忽视的事实是,它其实并不是一种权利,它是一个阶级的概念。

3.舆论监督是一种“权利”,并非一种“权力”

我还要再澄清一个常被混淆的问题,事实上,媒体监督所谓的“权利”,要注意并非是力量的“力”,而是利益的“利”。

其实和人权的概念一样,这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一个类似公权力机构拥有行政权力的那种力量的“力”。

用英文解释可能会更清晰一些,即所谓媒体的“第四权利”是一种right,而不是一个power。

为什么舆论监督的“权利”不能说是一种power?

要注意,所谓power,权力,通常是需要在宪法里明明确确写出来,赋予某个机构或某个人的一种具有强制性的特殊能力或力量,可以将个人或群体的意志强制他人接受。权力关系中,更多的是一种力量不平等的状态。

然而,舆论监督的权利只能是一种right(权利)。

舆论背后是社会大众的一种意见和讨论,舆论主体并不具有强制性的能力,这种权利只是使得民众具有了一种资格和本分,能够去监督国家机器的运作。

这也是宪法中赋予我们公民合法享有的一种权利。比如宪法第35条里就提到,公民是享有言论及出版自由的;同时第41条也提出,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但这里所说的权利,其实都是right,而不是power。而新闻媒体所具有的舆论监督权,其实正来自于公民所享有的这种言论自由权利,以及这种针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媒体代表着我们一般公众去使用这种权利,监督国家权力的运作,同时需要更多反映出公众的意愿和利益表达。

厘清了舆论监督的概念根源,你现在应该能理解到底什么才能被称作“舆论监督”。

可是,是否这就意味着我们一开始所谈的,新闻媒体的功能只是针对权力机构进行监督,只能用以监督强权势力,而不能用来监督弱者?

理论上可能的确如此,但是千万不要忘了,媒体除了舆论监督这项功能之外,它其实还具备很多其他功能。

而这些功能,实际上会让一家电视台去“暗访”按摩店成为一件合理的事情。为什么这么说?

4.除了监督,媒体还应具备透视镜的作用,让我们看到整个社会的真实运作

可以这样理解,“暗访按摩店”我们并不能称之为“舆论监督”,毕竟按摩店从一般意义上我们很难认为它是社会的强权机构,这里媒体所履行的功能,也不应该是为了监督或打压弱者,相反的,它恰恰是为了让我们看见社会的弱势群体。

我们不可否认,在这个社会上,还有很多很多人其实是被排除在主流之外的。

这些弱势群体他们到底是怎么生活的?他们又处在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条件以及生存境况底下,我们是不是真的都能了解到?

这个时候,媒体就肩负了一项很重要的功能和作用,就是让我们看见他们的存在。

可是你可能会问,看见他们的存在有什么用?

第一,是为了让我们能够了解到这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原来这个社会上不是每一个人都像我们那样活得似乎开心自在,也不是像平常的大众主流媒体镜头里,看起来的那样美好和谐。

在今天的媒体环境之下,媒体话语权同样被主流群体所侵略和占领,而那些在高速运作和发展的进程中,逐渐掉队的人,则轻易被忽略了。

其次,在这次的按摩店色情服务曝光事件中,尽管今天我们可能都觉得色情行业是违法的,是一种不良的社会现象,但我们是不是也该注意到,这些性工作者,他们的心态、他们的情况,我们又是否了解,他们是出于自愿而从事这类行业,还是被迫于某些无奈?他们又有没有其他选择?

假如这一回,四川电视台“暗访”按摩店的整个重点,并不是去将接受(或拒绝)这种“按摩”的全过程曝光出来那么简单,而是还让我们了解到,一位女性为什么要去从事这种工作,她的生活境况是如何,又是谁在经营这种场所,经营这类场所和服务的人或机构,他们是否在进行劳动剥削,又是否有其他势力在暗中保护?

又或者,我们也可以更多了解,这些或明或暗的非法色情服务和色情组织,平时是如何躲避警察的调查,又如何回应这些调查,警方后续的处理方式是否合规合理等等。

我相信如果这一次的新闻报道能够带着这样一种责任感和正当心态,更多地从这些角度切入,一方面关怀弱势,另一方面也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那么它可能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我们需要理解,媒体机构也应该成为我们的一面透视镜,让我们了解到整个社会的真实运转。

当然,媒体要能发挥这样的功能和作用,需要具备多项条件,比如第一,媒体机构和从业者要足够专业;第二,媒体从业者要遵循一套严格的新闻守则,整个过程应是合乎一定的伦理道德规范,确保没有伤害到无辜的人。

还有一点就是,我们的确也需要一个更加宽松而开放的环境,而不是强势打压,真正让这种舆论监督,以及对弱势群体的关怀,都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无论如何,舆论监督最终的目的,还是要让权力被关在笼子里,在阳光之下更加透明地进行。

对于一些媒体机构而言,如果它的舆论监督功能和渠道均无法发挥正常的效应,那么可能他们只好去多做一些“暗访按摩店”这样的新闻了。

也只好把这样本应是关注弱势群体生存状态的新闻,变为一种“对社会不良现象的舆论监督”了。

如果舆论监督最终都只能监督按摩店,那的确是很可悲的一件事了。

本期八分问答

[本期提问者 | Glimmer^ ] :道长,不知道您最近有没有看到关于一些人在宜家的床上休息的帖子,这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我的困惑是,我看到这种帖子的第一反应是反感,但是反感之后又忍不住去想他们是不是有一些难处,家里开不起空调一类。所以我想问我们看到不文明行为反感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破坏了规则吗?对于这种行为在心里为他们合理化开解是不是又一种“圣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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