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惠子)首部短篇小说集《吃肉喝酒飞奔》

人气作者吴惠子首部短篇小说集,大冰、咸贵人、马頔、郑执干杯推荐。 内容推荐 ◆大冰诚意作序、倾力推荐:“她远比一般人更多地汲取了生活的各种温度,己身愈...

人气作者吴惠子首部短篇小说集,大冰、咸贵人、马頔、郑执干杯推荐。

内容推荐

◆大冰诚意作序、倾力推荐:“她远比一般人更多地汲取了生活的各种温度,己身愈发淬得不温不火,那些貌似平淡的故事,实则内有乾坤。”
◆人气作家吴惠子,追影集团创意总监,国际女性戏剧节品牌顾问。2006年、2007年《萌芽》年度人气冠军。曾获全国第七届、第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作品曾多次发表于国内各大刊物及媒体。
◆全书共收录17篇治愈温暖的青春故事,超过50,000,000点击,20,000,000次转发,每一次感动都让你我共鸣和动容。那些爱过的,错过的,误解的,遗憾的,通通在这一时刻被原谅。
◆从不辜负美食与酒,更不辜负你。吃肉喝酒飞奔,春风十里,不如火锅一顿,人生苦短,且将它一饮而尽。
◆亲情、友情、爱情,每一个故事都藏着生命原始的爱与感动。《吃肉喝酒飞奔》不仅仅是我们刚刚出发时的模样,更是我们将会拥抱的真实生活。
◆这是一本让你回归自我并重拾勇气和爱的书,送给在熙熙攘攘的城市中独自打拼奋斗的你,在成长的路上走出太远的你。

韩寒监制,大冰推荐。《吃肉喝酒飞奔》是人气作者吴惠子的首部短篇集,大冰、一夫食堂、马頔、咸贵人、郑执倾情力荐。收录17篇快意温柔的情感故事。生活中的不如意总是横挡在我们面前,生拉硬扯地阻止我们往前迈进的步伐。但向前是方向,拼命奔跑,华丽摔倒,不顾一切地飞奔,才是我们生活的态度。不要忧愁,也不要犹豫,当下的一切都还不是结局,只有脚步不停,才能唤醒生命*初的美好,迎接自由和爱的降临。

将一切归零,勇敢地向前奔跑,享受当下能感知的一切美好。吃肉喝酒飞奔,简单粗暴地去爱去憎恨!希望这本书能陪伴每一个步履不停、在熙攘人群中不断前进的你。

章节试读:这是我们久别重逢的理由

昨天北京下冰雹,鸡蛋那么大。
夜里睡觉开着窗户,风凉,盖被子,脚露着还有些冷。电闪雷鸣,来势凶猛的雨,牵出我心里隐隐的不安,总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事情会发生。
果不其然,睡醒翻手机,习惯性地看一眼老皇历:

乙未年,甲申月,丙辰日,宜嫁娶,忌出行,立秋。

我躺在床上,心头明显一沉:
完了,一夜春风一夜暖,一场秋雨一阵寒。这么突然。
立秋了,家后头的大排档,过几天就要歇业了,意味着他家的凉拌藜蒿,也吃不了几顿了。
感觉就像—要被心爱的男朋友甩了,几乎想哭。
花毛双拼蒜黄瓜,木耳皮冻老虎菜,都是最普遍的夏季撸串好朋友系列,但凡有烤摊,不论规模,一定都有这些标配凉拌菜。
在北京撸串撸了很多年,说起夏季消夜的好去处,真的蛮多。
从规模巨大的天通苑龙德广场到五花八门的簋街,从卧虎藏龙的工体路边摊到人满为患的望京小腰,从挂羊头卖狗肉的东北菜小馆子到炒豆胡同深处的日本居酒屋,我撸了个遍。
凌晨三点跟朋友喝完酒,站在二环边饥肠辘辘,问:
“这个点儿再去哪撸点儿啊。”
马上有人应答:
“走走走,慈云寺桥往东三百米,全北京最正宗的羊肉串,你绝对没吃过。”
大家最不信的说法之一:你绝对没吃过。
几乎所有热爱撸串的人,心中都守着一家“绝对好吃又正宗的串店”,当旁人对此发生质疑,说“你这家真不如我说的那家”的时候,极像被侵略了。当你尝过一串味道全新的烤鸡翅,自己也忍不住觉得“真的比我说的那家正宗”的时候,就是背叛。
有时候,你以为你喜欢的是味道,其实不是,你最先喜欢的,也许是撸串那天刚刚下完雨的清新。其次喜欢的,是撸串那天恰好临街而坐的位置和坐在你对面陪你一起撸的人。最后喜欢的,可能才是烤鸡翅原本的味道跟火候。
所以正不正宗,不重要。
犯困的朋友小声嘀咕:“有点儿远啊,要不就附近呗?”
但提议的人严肃认真,继续补充:在北京,你随便提,羊肉绝逼好吃不过这家,去了一定不会后悔。
他两眼发光,一边鼓励大家,一边伸手拦下出租车,我们一伙人像午夜的游魂,在黎明尚未醒来的街头,不辞通宵熬夜的辛苦,奔向他心里“最好吃的羊肉串”。
朋友咂咂嘴:“他家疙瘩汤也好,相当好。”
撸串配鲜啤,主食疙瘩汤,后者才是考验一家串店功力的必杀菜品,也是大多数“撸串饭局”的点金之笔。
我曾经在一家小有名气的店喝过一碗没放西红柿的疙瘩汤,从此以后便将那家店永远地划进了黑名单。没有西红柿,岂不是对疙瘩汤最大的侮辱。我喝在嘴里,仿佛也被伤了自尊。
肉串上桌,趁穿着肉的铁签子烫嘴,赶紧撸一串。平心而论,哎呀,肥而不腻,鲜香嫩弹。
不枉此行。
我在心里默默记下店名——这是一家可以再来的店。
感情世界里,你的回头客多,说明你确实好。
撸串也一样,你的回头客多,说明你烤的羊肉就是比别家的香。
我在朋友圈晒照片,加完滤镜,配文字:撸撸更健康,青春不打烊。
第二天蒙头没睡醒,我妈一个电话便打过来,劈头盖脸便指责我:
“姑娘家家,张嘴撸,闭嘴撸,赶紧给我删了,害不害臊啊。”
当然,曾经害臊过。
但去过东北,就再也不害臊了。
在步行五十步,便能找出三家串店的大东北,我感受到了他们对烧烤见血封喉般的热情。老板野路子,招牌也是野路子,LED小红灯泡在暮色下呼之欲出,赤裸裸拼出两个字:
撸串。
言简意赅的简易招牌,与隔壁发廊洗浴的粉红玻璃门,交相辉映。人间百态,食色性也,仅一步之遥。
我不由感叹:生动野蛮接地气,在北京,我们很文明,也就挂个闪闪发光的“串”字儿罢了。我站在路边,吮吸着肉筋和女色混搭的复杂味道,思绪万千。
朋友推推我:“别发呆啦,走,我带你去撸撸我们狂野的东北烧烤。 ”
关于东北,我听了很多传说。
最有名的当属“大金链子小手表,一天三顿小烧烤”。
听说东北人从早撸到晚,一天能撸好几场,牛鬼蛇神倾巢而出,盘踞在街头巷尾的各家串店,撸串、喝酒、划拳,不知疲倦。江湖儿女,大家心照不宣,没喝多以前,绝不会多瞅对方一眼。
我自诩北京撸串界女王,走过路过,一定不能错过这样的热闹。
我们在路边随便拣了一家人不多的店坐下,老板娘便热情地迎上来:
“老妹儿啊,整点儿啥?”
入乡随俗,是最基本的礼貌,于是答:
“啥好整啥。”
老板娘乐了:“那咋的,搁我这儿没有不好的。”边说还边翻着白眼。
跟东北人说话千万要注意这样的语言陷阱,人生地不熟,老板娘说她家的串都好,意味着最好是每样来点儿,如果不识抬举,挑三拣四公主病,可能会分分钟被削死在街头。
肉筋腰子豆腐卷,蜜汁小排牛板筋,都是必点。
老妹儿,酒先喝着。老板娘抄好菜单,起开啤酒,华丽转身,对着后厨大声喊:“大腰子再来俩!”声音浑厚,振聋发聩。
确实狂野。
几杯啤酒下肚,胆子也大了,开始四处张望,名不虚传。
几乎每张桌子上都有一个光着膀子的光头大哥,挺着啤酒肚,气势浩大。此情此景听说了很多次,所以并不觉得新鲜,倒是大哥旁边的姑娘们,引起了我的极大兴趣,她们有个很好听的名字:扒蒜小妹。
扒蒜小妹,就像大哥们早年别在腰间的大哥大,是身份的象征。
听说从前在东北撸串,哪位大哥旁边的扒蒜小妹数量越多,就越有面子。那些扒蒜小妹们,肤白腰细腿长,玲珑剔透,扒得一手好蒜,也算技艺傍身。她们在零下二十度的冬天,穿着貂皮背心超短裙,笑脸盈盈地围在桌旁,看大哥撸串,帮大哥扒蒜。
我跟朋友开玩笑:“大哥,我也给你当扒蒜小妹呗?”
朋友在桌子下踹我一脚:“撸你的,别乱瞅。”
我瞬间明了,收回眼神,老老实实撸自己眼前的肉。
不好吃,火大了,还有点咸。
我皱皱眉,发现东北人撸串,其实就是个借口罢了。大多数时候,还是以喝酒吹牛扯犊子为主,撸串反倒是配角儿。再平常不过的一串肉筋,他们也能从中撸出百般滋味来。
好像乱世与自己无关,成败也与自己无关。活在当下,便撸在当下。
朋友不服:
这肉筋怎么就难以下咽了?不好吃,是因为随便选了一家,我们东北烧烤再难吃,平均水平也比北京好多了吧。
我—撸串女王,并不争辩,但心里却是有杆秤的。
要说撸串撸的是感觉,确实非东北莫属。但要说撸品质,华北和东北就别争了,一定要去大西北撸一次。
前一阵,我和朋友跨越半个中国去了趟新疆,在那拉提大草原上撸到了我这辈子最好吃的羊肉串,一口下去,眼泪喷涌而出,相见恨晚。
肉质鲜美,无需佐料粉饰,一点盐,一点孜然,完爆全国其他各地。
山好水好草原好,羊儿躺着也能吃饱,无边无际的大草原,小羊们吃饱了随便晒晒太阳跑一跑,其肉自然美味。而这样优质的食材,根本不需要冷链配送。有朋自远方来,热情的哈萨克族小伙子,傍晚骑着马去后山上套一只小羊,现宰现切现烤。真正的百米之内,产地直达。
穿羊肉的铁签子半米长,每块肉分量都很足,在炭火上“嗞嗞”冒油,肉筋上那一块肥肉,晶莹剔透。香气四溢,闻着都要醉了。
烤肉串的小伙子笑起来牙齿雪白,他端来肉串随我们一同坐下。酒过三巡,他不经意地抱起冬不拉,那天生的好嗓音,信手拈来便是曲调。
厨娘闻声,掀起帘子从后厨出来,放下一大盘热腾腾的拉条子,踩着节拍,曼妙舞姿,说跳就跳起来。同行的朋友精通非洲鼓,也挽起袖子,鼓点像雨滴般从空中落下来。
隔壁桌的陌生人,像熟识多年的老朋友,也帮你打起默契的节拍。
山美水美,人美景美,歌美肉美心情美。我坐在一旁,大口喝着号称能夺命的乌苏啤酒,撸了一串又一串。实在太饱了,就从包里掏出大山楂丸,嚼上两颗消消食,继续撸。
朋友汗颜:“你这是用生命在撸串啊,吃饱了就别硬撑了啊。”
“不不不,我歇会儿还要再撸两串。”
因为我知道,离开新疆,这样的羊肉怕是很难撸到了。
谁说撸串正不正宗不重要的啊,在新疆撸一次你就知道了,羊肉串正不正宗,实在非常重要。
在我要撸第八串的时候,同行的男孩子看不下去,制止了我。
乌苏啤酒果然名不虚传,两瓶啤酒没喝完,已经有些晕。我起身往外走,吹吹草原的夜风醒醒酒。
新疆的傍晚很长,晚上十点多,天还没有完全黑透。大朵白色的云挂在草原的山坡上,繁星缀在墨绿色的夜空中,近在咫尺,仿佛触手可及。
天空和羊肉,美如梦境,看不腻也吃不腻,真想统统都打包。
但转念想想,再美味的食物,天天吃,顿顿吃,恐怕也不好吃了吧。反倒是难得吃一回,才会如此难以忘怀。
撸串如此,生活亦是如此。
临行前,双手抱拳,同满桌的羊肉挥泪告别,跟朋友用力拥抱,在耳边轻轻地说:“保重身体,后会有期。”
这些年,经常告别,说了很多再见,但有很多个再见,最后都不了了之,变成了再也不见。但我知道,哪怕只为了这一串羊肉,有些朋友也是一定还会再见的。
上飞机前,我又发了一条朋友圈:撸串没去西北撸,撸一辈子也白撸。
我配了一张照片,是漫山遍野的小绵羊,在绿色草原的衬托下,每一只都格外的鲜香肥美。
从机舱望下去,森林峡谷,雪山荒漠,连绵起伏。不由在心中感叹,这才是真正的翻山又越岭呀,但满足了自己的口腹之欲,漫漫长路,也甘之如饴。
回到北京正值盛夏,走街串巷继续撸串。
水煮毛豆吃来吃去,也没什么花样,不痛不痒。当我第一次在家后头的大排档,看到凉拌藜蒿这样的小清新,便瞬间被它高冷的气质所吸引,连撸串的感觉也仿佛上了一个新台阶。
但时间怎么这么快呀,还没怎么撸呢,怎么突然就立秋了。
抓紧时间给朋友发消息,一开始文艺又卖萌:趁着北京夏天的余温,我们去撩人的夜色里撸个串串好不好,昂昂?
转念觉得,马上三十岁,年纪也不小了呢,于是删掉重来,扔过去四个字:晚上撸啊。
朋友说:好,那簋街吧,有串有麻小。
有很多人,习惯一个人吃饭,但很少有人,愿意一个人撸串。我们总是叫上爱人朋友一起撸,我们总说:
“晚上撸啊。”“明天撸啊。”“周末撸啊。”
城市这么大,朋友我们多久没见啦?
晚上去撸串吧,这就是我们久别重逢的理由。
立秋了也不怕,我们秋天贴秋膘,入冬涮火锅,春天上树掐椿苗。我们围着饭桌,拉钩说好,明年夏天,不撸不散,肥瘦相间的大腰子,依然还是要带血八分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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