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亦歌) 都市言情小说《系我一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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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追夫路,她从六岁追到十七岁,在教学楼下举着喇叭大叫“连羽连羽我爱你”。
她厚着脸皮,掰开他的手心说,喏,我把嫁妆都给你了,余生还请多多指教。
七年后,再见到他,他和未婚妻一起,请她为他们筹备一场最盛大的婚礼。这七年来,为了找他,她写了无数传唱大街的情歌,全世界都知道她爱他。
他拒绝了她九十九次,她终于心灰意冷,不打算再尝试第一百次。
不就是结婚吗,她想,我又不是非你不可。
十五年痴爱,如行走暗夜。情到深处,原来是孤独。
我曾虔诚、热烈、无畏地爱过你,并将永远这般爱你。
章节试读:第一章《久别重逢》
1.
姚小同呆呆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北京刚刚入秋,他穿着一件黑色衬衣,衬得他本来就白皙的皮肤更加惊艳。他微微低着头,密而长的睫毛像是小扇子,垂着眼,鼻梁高挺。他安静不说话的时候,好像时间都小心翼翼地停住了,生怕打扰到他。姚小同贪婪地看着那张脸,无法移开一点点目光。他是偏英俊的那一种漂亮,好看得惊心动魄,近乎完美。
而他身边的女人,一边看着姚小同递过来的婚礼策划案例,一边甜美地笑着,说:“我想要办室外婚礼,我喜欢绿色,所以要很多很多茂盛的树,看起来生机勃勃,充满了希冀。玫瑰要香槟色的,要很多很多的气球,戴上戒指的时候要将它们全部放上天空,不会请太多宾客,都是对我来说重要的朋友,所以一定要精致周到……”
庄蝶口若悬河许久,终于发现自己对面的策划师似乎不在状态,庄蝶不得不停下来,十分不悦地嘟起嘴:“Hello?姚小姐?请问你在听我说话吗?”
“所以,”姚小同终于回过神,无比艰难地开口,每一个字,都像是刀割在她心尖,她却好似恍然不觉,只怔怔地看着眼前的男人,“你要结婚了吗?连羽。”
连,“星旗映疏勒,云阵上祁连”的连,是他的姓。羽,“十指无定音,颠倒宫徵羽”的羽,是他的名。
所有认识姚小同的人都知道,连羽,这两个字,就是她的心魔。
姚小同最近一次见到连羽,已经是七年前。这七年来,她动用了所有的人力和资源去找他,所有人都劝她放弃。可是她偏不,她信誓旦旦地说着,就算宇宙爆炸,我和连羽,是一定会再相遇的。
可是日子一天天过,连她自己都快忘记了,命里还有这样一场注定的重逢在等着她。连羽啊。
坐在庄蝶身边英俊的男人终于抬起头,仿佛这才看到眼前的姚小同,他微微蹙眉,像是想起了什么不悦的事,他神色冷漠,说:“哦,是你。”
他淡淡地说:“好久不见。”
自十七岁一别,这么多年,倒真的担得起一句“好久不见”。
这样客套生疏的四个字,却终于一锤定音,敲打在姚小同心中,让她知道这不是一个梦境。
连羽,这是她的连羽!就这样一瞬间,姚小同觉得心脏快要不能负荷,只是一个劲儿地摇头,眼泪跟扭开水龙头一样“唰”地流了出来。
“所以,”一旁的庄蝶神色复杂,伸出自己修长好看的手指,摩挲着上面的指甲油,近乎挑衅地冲姚小同挑挑眉毛,“看来这是遇见旧人了?”
旧人这个词,被她用得颇是意味深长。
连羽早已收回落在姚小同身上的目光,继续翻着iPad上的婚礼照片,毫不在意地向庄蝶解释:“以前的同学而已。”
庄蝶得意扬扬地看了姚小同一眼,忍不住扬起嘲讽的笑。
“而已?”姚小同怒极反笑,一边抹着啪嗒啪嗒落下的眼泪,一边说,“连羽,你怎么不向你未婚妻说说,你这个以前的同学,也是你的青梅竹马,从小和你一起长大,小学、初中、高中,做了你十年的同桌?你这个以前的同学,也是你——”
“所以呢?”连羽抬起头,平静地打断了姚小同,与她双目对视。
“所以——”姚小同突然卡壳,她对着连羽漆黑的眼睛,发现自己竟然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久别重逢,别说爱,他就连恨也不剩下一点。就像是在提醒她,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彼此都不懂事,如今无意间再见面,和别的陌生人也没有什么区别。况且,他说的一点都没有错,他们之间,真的什么都没有过。
庄蝶继续玩弄着自己的指甲,嘴角保持着胜利的笑容:“既然如此,那么我们继续说吧,钱不是问题,我要一场完美的、盛大的、终生难忘的婚礼。”
去死吧你,姚小同在心中想,她咬牙切齿,恨不得抄起手边的花瓶向庄蝶砸去。
可是她又不得不承认,庄蝶是个非常美丽的女人。
她这二十多年,见到的美人实在不胜枚举,除了连羽,姚小同甚至对美产生了一种疲劳。可是在看到庄蝶的时候,还是眼前一亮。
庄蝶一头清爽的短发,皮肤和大部分女生追求的白皙不同,是健康的小麦色,她五官深邃,眼眸漆黑。她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像是漂泊的旅人。但是她一开口,和外表的落落大方完全不同,声音像是挠人的小猫,甜美中带着让人愉悦的嗲。她和连羽并肩坐在一起,宛如璧人,浑然天成。
“对了,”临走的时候,庄蝶笑吟吟地回过头,张开手指欣赏自己的指甲,看也不看姚小同一眼,说,“我很喜欢你们设计的婚礼,也不用去问别家了,现在就可以签合同了,你们订金是怎么支付?”
姚小同气得牙痒痒,正准备摆出一副走好不送的表情,在旁边蠢蠢欲动许久的她的搭档孙大年抓准时机,赶紧递出不知道何时已经打印好的合同,忙不迭地说:“刷卡和付现都支持,支付宝转账也没问题。”
姚小同目瞪口呆:“等等!”
孙大年冷冷地斜视了她一眼,指了指自己,无声地提醒她,究竟谁才是“柒夏婚礼”的大股东。姚小同崩溃地闭上嘴。
而站在门边的连羽也身形一顿,神色复杂地看了庄蝶一眼。然后从容地打开钱包,从中抽出一张黑卡,递给庄蝶。庄蝶喜笑颜开,冲连羽做了一个飞吻的表情,然后行云流水地在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姚小同怔怔地看着孙大年在那张纸上盖上红印。直到庄蝶和连羽大摇大摆地离开工作室,她才终于回过头来,抢过孙大年手中的合同,准备将它撕个粉碎。
“姚小同!”孙大年倒吸一口凉气,“放下!”
“你疯了吗?”孙大年白了她一眼,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抓起茶几上砖头一样厚的婚礼杂志,“这可是上百万的大单子,情场失意,赌场得意,你都输得这么明显了,还不紧紧抓住财神爷,让他赐你口饭吃?宝贝,没有爱情和男人,有很多很多的钱,总是好的。”
“老娘我不缺钱!”姚小同抓狂,蹲在地上,扯着自己的头发,“你知道他是谁吗?连羽!那是连羽!”
孙大年吹了一声嘲讽意味十足的口哨:“我知道,就是你那个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的初恋情人。瞧你那点出息哟,就是因为是连羽,你才更要把这单子接下来。”
“为什么?我找了他七年!七年!他突然冒出来!给我说他要结婚了!我还要眼巴巴给他策划婚礼,亲手把我的幸福拱手让人?孙大年,你第一天认识我?我给你说,他们结婚那天,我绝对要背着炸药包把酒店炸飞!我说到做到!”
孙大年斜视姚小同一眼,嘴角挂着明晃晃的笑:“小女孩,你真是太年轻了。这一行,婚礼前一天崩了的、婚礼当天跑路的、婚礼第二天打架进医院的,我真是见多了,还真的以为一场婚礼就是天长地久了?再说了,你七年都找不到他,他终于出现了,你就这么放人走了,就不怕他再消失个七年十年?这合同一签,接下来快半年时间,他是跑不了了。你不接,多的是人排队抢着接,近水楼台先得月啊,说你蠢,你还非说那叫天然呆。”
姚小同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在脑海里一句一句地分析,发现孙大年说的都是至理名言。
“可是,孙大年,”她问,“爱人会走,誓言会老,天可崩地可裂,那在这个世界上,真的还存在一生一世吗?”
“是啊,”刚刚还滔滔不绝的孙大年忽然沉默,盯着面前的杂志彩页,一场布置在森林中的婚礼,阳光透过树叶的罅隙投下斑驳的影子,像是爱人的吻,他轻声说,“所以我才会做这一行,因为我也想看一看,永远的模样。”
姚小同伸手,去握刚刚摆在连羽面前的玻璃杯,杯中的水轻轻晃动,他一口未喝。她的眼角尤有泪痕,玻璃杯中的水折射了阳光,落在她的眼里。
永远的模样?
姚小同想,她曾经以为,跟在连羽的身后,笑嘻嘻地大声叫他的名字,“连羽,连羽……”,而他终于不耐烦地回过头,扯了扯书包的肩带,等她小跑上来,那样就是永远了。
2.
孙大年说错了一件事,接了这单败心情的活,姚小同并没有近水楼台先得月。因为之后每次来工作室讨论婚礼的细节,都只有庄蝶一个人。她要求多得要命,一场婚礼,要换七套礼服。
“不嫌麻烦吗?”姚小同第一次遇到这么作的。
庄蝶笑了:“我乐意,你管得着吗?”
姚小同在心底默念“忍字头上一把刀”,把手中的钢笔捏得咯吱响。
姚小同深呼吸一口气:“酒店定了吗?日子定了吗?”
“定了,”庄蝶淡淡地说,“九月的最后一天。”
姚小同的手顿了顿,笔在记事本上戳了一个很深的印子。九月的最后一天,也没有多少时间了。
“这样啊,”姚小同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连羽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庄蝶睨了姚小同一眼,理所当然地说:“他当然是努力工作去了,不然拿什么养我?”
孙大年在一旁看着火药味十足的两个人,赶忙出来打圆场:“那请问庄小姐,您和新郎之间有什么纪念意义的照片或者视频吗?我们到时候会用大型的投影仪播放出来。”
庄蝶蹙眉:“必须要这个环节吗?”
“一般来说是的,”姚小同垂下眼帘,“毕竟是最珍贵的回忆。”
“珍贵的回忆,”庄蝶靠在沙发上,似笑非笑,“又为何要与人分享?”
姚小同咬牙切齿:“顾客的需求才是第一,这个看您的想法。”
庄蝶抠了抠指甲,说:“你把时间留出来吧。”
姚小同这才发现,她的指甲很好看。不是那种俗气的贴钻,丝绒的质地,上面有碎碎的星光,姚小同在网上看到过,这种色系叫星空。
浩瀚星空。
庄蝶看到了姚小同的视线,扬起手指,笑了笑:“喜欢?”
姚小同不由自主地点点头。
庄蝶得意扬扬,侧过头去给孙大年说:“你知道的,不是每个女人都适合这款星空。”
姚小同居然连反击都找不到突破口。不过庄蝶靠着舌战胜过姚小同得来的愉悦心情,让她很快和工作室定好了接下来的事宜。姚小同这种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精神,让孙大年十分感动。
庄蝶走后,孙大年同情地看了姚小同一眼:“要不今天特准你提前下班?”
姚小同惊奇道:“你这话说得,就跟我准时上过班一样。”
孙大年白了她一眼,说:“狼心狗肺。”
姚小同大呼:“我还狼心狗肺?孙大年,我都快把心卖给工作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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