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亦歌) 都市言情小说《系我一生心》
3.
姚小同就这样在连羽的对面住了下来。
这个公寓的位置和她的工作室南辕北辙,每天天还没亮就要爬起来开车上班,好在姚小同甘之如饴,而且孙大年从来不打她的卡。
没活干的时候,姚小同就和孙大年两个人在工作室嗑瓜子,看偶像剧。孙大年是设计专业出身,接活其实很挑,他的梦想是一年一办一场婚礼,一场梦中的婚礼。
“那剩下的时间呢?”姚小同问他。
“养我的多肉啊。”
“你无聊不无聊?每天就对着你的多肉拍照。”
“你懂什么,”孙大年苦口婆心劝她,“生活多美好,不要沉迷爱情。”
而姚小同带给他的关于庄蝶婚礼的真相,让他差点一个剪刀错将他的多肉剪成两半。
“什么?没有新郎?”
“她说的,”姚小同吞了吞口水,“她的爱情,一生一次,一次一生,所以要一场盛大的葬礼。”
一场告白,一场告别。
孙大年沉默半晌:“我突然觉得你们两个,还真有那么一点像。”
“她也这么说,”姚小同翻了个白眼,“脸皮真是够厚。”
孙大年将设计稿从电脑里调出来,重新看了一遍,忽然笑起来:“我发现一件有意思的事。”
“什么?”
“我本来以为,少一个新郎,设计稿会大改,但是发现其实基本上没有影响。可能婚礼,原本就是献给女人的一场仪式。”
“既然这样,臣妾可以告退了吗?”
孙大年的工作室叫“柒夏婚礼工作室”,目前手中最大的单子就是庄蝶这一桩,但是筹备时间还有大半年,初步的沟通也已经完成。姚小同写了封言辞诚恳真切的报告信,申请没活的时候就不坐班了。开始一心一意守在连羽家对面,虎视眈眈。
这不,连羽才刚刚回家,门铃声又响起来了。
连羽十分恼怒,可是不开门又不行,因为姚小同从来不知道放弃两个字如何写,她会一直锲而不舍,让他不得安宁。
连羽刚一打开门,一个黄色的身影就向自己猛地扑来,连羽措手不及,倒退两步,看清楚挂在自己身上的生物后,终于笑了。
这是一只体型肥胖的金毛,眼睛又圆又亮,像是天上的星星,看到连羽,它很是兴奋,一直不停地摇动尾巴。
“西西?”
连羽笑着将它从自己身上扒下来,蹲下身,和它齐平,不停地挠它的下巴。
楼道的阳光星星斑斑落下来,罩在一人一狗身上,站在一旁一直沉默的姚小同忽然鼻子一酸,开口说:“你终于笑了。”
连羽这才将目光转到她身上,和眼前的金毛嬉戏的动作也停了下来,他伸手环抱住大狗的脖子,顿了一下,才说:“它一直在你那里?”
姚小同轻轻地“嗯”了一声,一跟着蹲下来,顺着这只叫西西的金毛狗的毛,眼睛却直直地看着连羽:“你走了之后,我在你家找到了它,它一个人守在门口,不吃不喝,一直在等你回来。”
连羽喉结微动,不自觉搂紧了怀中的大狗,低声说:“对不起。”
他的对不起不是说给她听的,他从未有过对不起她的地方,反而是她,亏欠他良多。
姚小同看着他的眼睛,钝钝地重复道:“它一直,一直,在等你回来。”
时光在这一刻,仿佛被无限拉长,连羽垂下眼睛,避开了姚小同的目光。
明亮的走廊上,安静得只听见西西不停吐着舌头的声音,它开心得“汪汪”叫着,尾巴一甩一甩,这才是久别重逢。
西西谐音“习习”,把连羽的“羽”字拆开来,这个名字,自然是姚小同取的。
那年他们还是才十六岁的少年,穿一件T恤,外面罩一件羽绒服就能硬着脖子扛下一整个漫漫寒冬,年轻得让人羡慕。
连羽五岁就开始学美术,请的都是国内知名画家给他当老师。不过连羽自己也很有天赋,从小到大,拿奖拿到手软。有年冬天,他想去故宫边上画速写,大雪中的故宫,白雪与红墙青瓦交映生辉,是谁都不愿错过的美景。
那时候姚小同就和现在一样了,整天跟着连羽屁股身后,恨不得化身成八脚章鱼,贴在他的背上。连羽拗不过她,只得带她一起出去。
说是在大冬天画速写,他们条件却完全不艰苦,坐在故宫里的私人会所里,室内的暖气开着,哪管外面天寒地冻,雪花乱舞。姚小同其实也是懂事的,连羽画画啊,干正经事的时候她从来不去打扰,自己趴在窗户上,睁大了眼睛欣赏外面的景色。
远处茫茫一片,故宫内一片寂静,让人觉得好似时光流转,回到了千百年前,青天白日,太平盛世。
连羽一直画到黄昏,雪渐渐小了,连羽和姚小同在会所里随便吃了点晚餐,姚小同还要了一份冰淇淋,冷得她直打哆嗦。吃完饭,姚小同不想那么早回家,边央求连羽:“我们在外面走会儿好不好?就当饭后散步了。”
他们都是少年,都不想一天到晚被关在家里,再加上连羽也舍不得这样美的景色,便难得的同意了。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两人都不知道走了多久,忽然听到一阵细细的“呜呜”声,姚小同问他:“这是什么声音?”
“估计是被抛弃的流浪猫狗。”
最后是连羽先发现了被丢弃在树丛边的小狗,才出生没多久,巴掌大小,裹着泥土和雪,可怜兮兮地呻吟,已经是奄奄一息了。
姚小同“啊”的轻呼了一声。
连羽脱下自己的外套,将小狗裹起来,小狗的声音断断续续,两人赶忙跑回会所。一屋子的服务员经验比他们丰富,赶忙放了热水,先给小狗洗个澡。甚至还赶忙打电话,也不管是晚上还是下雪,叫来兽医,给它打了一针,情况才慢慢好转。
剩下的问题,就是这只小狗要怎么办。连羽和姚小同家的司机都在外面等着,连羽轻轻摸了摸小狗的头:“金毛是吧?反正家里空,我来养吧。”
连羽说到做到,每天带着它遛弯散步,好吃好喝的伺候着,他这人本来有点洁癖,却也允许西西爬上他的床和他一起睡。
“连羽,”姚小同的爱意和仰慕全部写在了脸上,“你真是个善良的人!”
连羽一身恶寒,使唤着自家金毛:“西西,咬她!”
西西却不动,歪着头看连羽。西西向来最听连羽的话了,但是它比谁都记得清楚,那天夜晚救了它的,其实是两个人。
见西西反抗连羽的指令,姚小同乐得眼睛都笑没了,蹲下身在西西额头上“吧唧”一口,笑嘻嘻地抬头对连羽说:“连羽,你看,你的狗都认我当主人了……”
再后来,连羽走后,姚小同收养了西西,有些时候和它玩累了,她就抱着它发呆,轻轻地对它说:“西西,你可不要认我当主人啊。”
你可不要,忘记他啊。
3.
自从姚小同使出了西西这个撒手锏,连羽开始彻底拿她没辙。她每天晚上吃过饭要带西西去遛弯前,都会跑来敲他的门,问他去不去。
连羽很头疼,直接告诉她:“姚小同,你这样会打扰到我。”
“你在工作?”姚小同这才回过神来。
“对。”他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姚小同一下子来了兴致:“你可以参观一下你的房间吗?听丹丹说你在做艺术品修复的工作?听起来好帅!”
连羽站在门口,他个头很高,体型清瘦颀长,挡在门口,摆明了是拒绝的意思。
姚小同被他拒绝得都习惯了,也不沮丧,伸出手,抬头真诚地对他说:“连羽,恭喜你!”
连羽愣住。
“你以前说过啊,你的梦想,想要从事和艺术有关的行业,”姚小同笑起来,两眼弯弯,“恭喜你,梦想成真!”
连羽神色复杂地看着眼前的女孩,七年了,她再一次出现在他的面前,将他的生活搞得一团糟,却永远是这副模样,什么都不懂,笑得一脸灿烂。
她的外貌和七年前其实差别很大,以前她留中长的发,大大咧咧的,模样顶多算得上是清秀,但是她喜欢穿宽松的运动装,很少有人会把她往女人的方向靠。
而现在,她终于让那一头杂草般的枯发整齐顺滑,每次见面,她都精心画了淡妆,衬得眉目更加精致,笑容中有一种难以形容的落寞。
连羽看着七年后的姚小同,忽然觉得心头一阵莫名的难受。
最艰难的时候,不是没有想过放弃的,在夜里买醉的时候,不是没有恨过的。
究竟是什么,支撑他走到了今天?
姚小同见连羽不说话,以为自己有戏,拉了拉他的衣角,连羽回过神来,垂头瞪了她一眼。
“就一眼?”姚小同讨价还价。
连羽面无表情地关了门。任她在门外大吵大闹。连羽径直走到自己的工作间里,换了衣服,戴上手套,扭开灯,坐在工作台前,有些失神地望着自己眼前碎成两块的瓷碗。
上色用的是珐琅彩,这也是连羽最钟爱的釉上彩之一,简单大气,庶民弗得一窥。
而此时,这件价值连城的古物静静地躺在自己眼前,好似仙女失去了霓裳羽衣。
碎了的东西,再拼起来,又有什么用呢。
姚小同再见到连羽是在三天后。
他出门去超市买点生活用品,冰箱已经空空荡荡了。姚小同听到动静,赶紧开门飞奔出去,脚趾头踢到了防盗门,疼得她眼泪水哗啦直掉。
连羽看着姚小同眼泪汪汪的样子,实在忍不住了,说她:“你一个女孩子,成天跟踪我,像什么话!”
姚小同一下子不哭了,眼睛亮晶晶的:“你关心我呢?”
连羽:“……”
连羽彻底没辙了。其实像姚小同这样的出生,工不工作确实没什么太大区别,这样想着,连羽便也觉得好笑,自己替她操什么心。
两个人正僵持着,姚小同忽然开口,说起了另外一个话题:“我看了东吴的书。”
还不是一本,姚小同心想,我真是闲的没事做,竟然马不停蹄地熬夜把她的书全部看完了。
在东吴的书中,姚小同知道了那个叫周嘉梧的男人。东吴自幼父母双亡,是被他收养的,把她接来了北京。那一年,东吴十五岁,周嘉梧二十岁,家大业大,只用安心当个纨绔子弟。
他居无定所,四处漂泊,名字写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两个人,一年也见不得几次面。
所以东吴的人生几乎只有一件事,那就是等周嘉梧回家。她的处女作,写了一名舞蹈演员,一生未婚,在四十岁时死去,在俄罗斯的风雪中穿着黑色的芭蕾舞衣不停地跳舞。
书名叫《略大于整个宇宙》。书中的最后一句话是,她死于孤独。
东吴和周嘉梧之间,师生说不上,他没教过她什么,朋友说不上,他们其实对彼此的生活知之甚少,父女更说不上,两个人唯一的一次亲近,是有一次在香港的太平山顶,她扭伤了脚,他背她去坐缆车。
东吴毕生想要的,恰恰是周嘉梧唯一不能给她的,强烈的爱。
姚小同用的是“东吴”,连羽便知道她知道了真相,其实一开始他也并没有打算骗她,不过庄蝶似乎对姚小同很有兴趣。连羽没有多加阻拦,也算是默认,将此当做了一个拒绝姚小同的挡箭牌。
姚小同璀璨一笑,歪着头,打量连羽:“她给我说过一句话,觉得我和她的性情有一点相似,虽然我不太想承认。所以连羽,我很好奇的是,你为什么会和她成为朋友……是因为我吗?”
“你……”连羽蹙起眉头,不可思议地看着姚小同,“为什么可以如此自作多情?”
“连羽!”姚小同冲着他的背影大声说,“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是还是不是!”
他始终没有回答。
接下来的几天,姚小同都没有再见到连羽,不仅见不到,对面的一点动静也听不到。她心中忐忑,上一次她不小心弄丢了他,一找就是七年,这次又要多久?她情急之下,想起来庄蝶给她的照片,从抽屉里摸出来,在导航里输入位置,发现离自己家并不太远。
姚小同心下立刻有了主意,开着车子,去找这家修理厂。北京的交通已经一塌糊涂,她这天耐心十分缺乏,不停地按喇叭,看见一流水的红灯,只想拿炸药包去把它给炸了。
姚小同把车开到汽修厂门口,这几日秋老虎厉害得很,天气闷热,脸上的妆全花了,涂了防晒也白搭。她从车上下来,还来不及好好打量这个丢满了废铜烂铁的汽修厂,旁边一辆卡车底下钻出一个人来,穿着灰不溜秋的制服,打量了一眼姚小同的车,问:“做什么的?”
“找人,”姚小同低头又看了一眼照片,问,“连羽在这里吗?”
“哦,连老板啊,”对方用帕子抹了抹身上的汗水,“就在那边。”
姚小同顺着他的手指望过去,偌大的废气的厂房里,黑压压一片的卡车。
“连老板!有人找!”
工人冲着一辆黄色的挂车大喊。姚小同眯起眼睛望过去,看到一道黑色的人影从车顶跳下来,他站在挂车的后部,远远的向姚小同看来。
兴许是太热了,姚小同用手指掐自己的人中,让自己站稳脚。
她看到他大步走过来,他穿着黑色的背心和黑色工装长裤,一双厚重的马丁靴,看起来气势十足,线条硬朗,给把枪就能上战场。
一旁的工人抹了把汗,继续干活去了,留下连羽和姚小同两个人。连羽没想到姚小同会在这里,他定了定神,十分火大地皱起眉头。
姚小同却还没回过神来,她呆呆地看着眼前大汗淋漓的男人。想起当年院子里一堆少年郎闹翻了天,他靠在树下打盹。他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阳光透过树叶罅隙落在他脸上,看起来像是从少女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
那时候姚小同背得最滚瓜烂熟的一句诗词就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如今看来,才真真是恍若隔世。
连羽没问姚小同怎么知道这里的,和姚小同重逢以后,他就预料到了,迟早有一天,她会这样大张旗鼓地跑过来。
“什么事?”他手里拿提着一个扳手,冷冷地问。
“修车。”姚小同说。
连羽冷淡的“嗤”了一声,掀了掀眼皮了一眼姚小同身后的mini cooper,和这满目的重型机车比起来,简直像是微型玩具。
“找4s店去。”
姚小同不依不饶:“你还没问什么故障呢。”
连羽面无表情,张口就想说:“是多严重的故障才能劳驾姚大小姐千里迢迢,从城北开车城南,是爆胎了还是没油了?需要返厂重造吗?”
可是他一抬眼,看到姚小同满头的汗水,一路流进脖子。她穿了一件浅色的T,已经被汗水打湿了一半,也不知道这天是怎么回事,热成这副模样。
话到嘴边,连羽顿了顿,冷淡地问:“什么故障?”
姚小同:“……爆胎。”
就在几分钟前,她自己扎的。
连羽这下连看都懒得看她,打了个电话,让同事拿了一个千斤顶和新轮胎来,三下五除二就换好了轮胎。
姚小同被热得已经没力气找话说了,她打开钱包,递了五百块钱给他。连羽抽了两百,没等姚小同说谢谢,他转过身,去到一旁的杂货铺里。没多久,他走出来,拎了两瓶冰冻的矿泉水和一支冰淇淋,丢给姚小同。
冰淇淋是娃娃头,姚小同小时候最喜欢吃这个,现在已经换了新包装。
“谢谢。”姚小同说。
姚小同小心翼翼地沿着中间的线撕开包装,把冰淇淋拿出来,包装纸上粘满了糖水,她也不嫌脏,把那张纸认认真真的叠好,在手心揣着。
连羽蹲在地上,收好工具,然后指了指垃圾桶的位置。
姚小同低头吃冰淇淋,没有动身。
“你留着这干吗。”
“习惯了。”她说。
连羽沉默。他站起身,再没有看姚小同一眼,转过头走了。
他回到刚才那辆挂车前,双手撑在铁板上,用力向上一跳,翻身上去。
姚小同在烈日底下站着吃完冰淇淋,实在扛不住,躲进了车里,开着空调烧钱。姚小同随身带了电脑,打开PS,开始做婚礼的场地设计。
一直等到日落时分,连羽才忙完,他跳进挂车的驾驶室里,姚小同听到汽车发动的转动声,十几吨的挂车,颤巍巍地开了出去。检查好车辆没问题后,连羽才把它倒回去,从车上熟门熟路地跳下来。
姚小同看到他走到一旁的平房里,半个多小时才出来,估计是洗了个澡。
他还是穿着黑色的背心,不过显然不是刚才的那一件,头发半干。姚小同赶忙从车上跳下来,挡在她面前。
连羽看到姚小同,眉头又不由自主地皱起来。姚小同还真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她的每一个行动,都能百发百中的惹毛他。
“连羽,”她问,“为什么?”
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他要做这样的工作。姚小同倒不是说看不起底层技术工人,只是那个人是连羽。让她如何去接受,他那样一双手,占满了脏污的黑色汽油,拿着螺旋改刀,长满了老茧的样子。
“和你无关。”他说。
连羽准备继续往前走,却看见姚小同张开了手臂,让他寸步难行。
她死死盯着连羽:“把你手伸出来。”
然后她又重复了一遍,她双眼通红:“你把手伸出来。”
连羽站着没动。
“伸出来。”姚小同咬着牙,颤抖着声音说。
连羽看到她死命盯着自己的样子,被她闹得十分心烦,便伸出右手,摊开来。
姚小同一手抓住他的手指,一手轻轻抚摸过上面的纹路。
她想起自己曾经给他看手相。修长的一双手翻开来,白皙柔软的掌心上三条线,爱情线、事业线、生命线……她的手指放在上面,跟着一路轻轻走下去。
她嘴里还念念有词:“生命线真长,你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事业线不太好,从这里断了,不过没关系,”姚小同想了想,随手拿起一旁的中性笔,轻轻在上面画了一笔,“我帮你连上去!”
“呀,你看你的爱情线,一条直到底,没有枝丫分节,纹路这么深,说明你的爱情运很好,从一而终,至死不渝,看,和我一模一样!”
她在阳光下,眯着眼睛对他明晃晃的笑。趁着连羽没注意,姚小同偷偷用手指扣上他的手,触碰到他的手心。
只有她一个人知道,这双手,曾经握着画笔,是多么的快乐。与生俱来,谁也羡慕不了的天赋。而如今,上面布满了疤痕,褪了色,看不出年月,已经和血肉融为了一体。又粗又厚的茧,摸起来硌得人生疼。
远方的夕阳只剩下最后一点红了。天空被笼罩上一层紫色,依稀可见些许星光,倦鸟余归。
姚小同双手抓住连羽的右手手心,将它抵上自己的额头,忍不住号啕大哭起来。
十指连心啊,她不知道,在过去的无数个夜深人静的夜晚,他可曾后悔,可曾感到难过。
可曾责怪过命运半分。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文明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