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小五

玩微博四年,我是怎么从一个内敛的文艺男青年,变成一个节操尽失、三观俱毁的段子手的,自己都已经弄不清楚。我只知道在我的段子手生涯中,我的朋友小五是灵...

玩微博四年,我是怎么从一个内敛的文艺男青年,变成一个节操尽失、三观俱毁的段子手的,自己都已经弄不清楚。我只知道在我的段子手生涯中,我的朋友小五是灵感的源泉,是特别重要的存在。

在我的微博搜索栏搜索“我的朋友小五”六个字,一共有102条微博,也就是说,我写了102条关于小五的段子,塑造了一个蠢呆没脑的单身青年形象。

我的朋友小五

我的朋友小五

例如有一条是这样的:

我的朋友小五做过一件浪漫的事情,有一天他看到喜欢的女孩在楼下,立即折了一架纸飞机朝她飞去。飞机像有魔力似的,不偏不倚正好落在女孩胸前,她转过头,看到小五在楼上大声地朝她欢呼:还说不是飞机场哈哈哈哈哈……
还有一条是这样的:
我的朋友小五去见女网友回来,有点儿不高兴。“是你喜欢的类型不?”“是。”“那你怎么不高兴。”“她说我没劲。”“你不是挺会逗人开心的吗?”“可我拧不开饮料瓶盖。”

很多人问过我,小五是我的生活里真实存在的吗?
是的。
我和小五认识的过程,现在还偶尔用来开玩笑。那是刚念初一的第一个晚上,大家终于抛弃了小学生的名头,对新的阶段充满好奇和拘谨。

我们的第一次对话就这样开始。
我:“嘿。”
他:“嗯?”
我:“和你换个座行吗,你旁边的是我小学同学,我可以给你一块钱。”
他:“啊。哦。”
说出“给你一块钱”这样感觉挺羞辱人的话,其实和我的性格有关,我一向不擅长交流,更不好意思麻烦人,所以麻烦人的时候总会下意识地想要给予补偿,而当时我的口袋里刚好有一块钱。也就是说,如果当时我的口袋里有一根棒棒糖,我的话就会变成“和你换个座行吗,我可以给你一根棒棒糖。”
但是小五不仅没有觉得我的话带有羞辱的成分,反而想到了其他东西。

我们的县城虽然不大,但是小五之前一直是在县城的郊外念小学,对第一次接触我们这些“城里孩子”抱着忐忑的心情。
只见他愣了一下接过我的一块钱,若有所思地和我换了座位。然后在第二天晚自习的时候又把一块钱递还给我:“今天的英语作业借我抄一下。”

换座位、抄作业、杂志借我看看……所有的一切都是金钱交易,这就是小五对“城里孩子”的第一印象,并且很快地“入城随俗”,让后来知道真相的我哭笑不得。谁能想到,在祖国偏远地区的一个小县城里,万恶的资本主义曾经盛放过一朵灿烂如斯的花朵。
我和小五是怎么成为朋友的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我们成为朋友后经历的一些事,就像霸王龙的脚印一般,在回忆的道路上永远绕不开。

小五在初中时代最喜欢一件事和一个人:踢球和英语课代表阿雅。所以即将到来的班级对抗赛对他来说意义非凡,那可是阿雅会来观战加油的比赛。于是我被他用一套《海贼王》漫画收买,成了每天放学后陪他练习射门的临时门将。

“猛虎射门!”小五学习他的偶像——《足球小将》里的松仁在射门的时候大声吼道。
“为什么感觉这个威力不像猛虎像只兔子?”他问我。
“要不试试别吼,直接踢?”
“好像真的好一点儿了,为什么啊?”
“因为你把力气都用来吼招式了。”
“哦……原来漫画都是骗人的。那我的计划泡汤了。”
“你什么计划?”
“把射门的招式命名为‘AY射门’。”
“阿姨射门?”
“滚!是阿雅!”

后来的比赛很精彩,同学们都说全场狂奔的小五像打了兴奋剂一样。只有我知道他真的打了,而且很多针,每看向阿雅的方向一眼,算一针。那场比赛小五收获了最多的欢呼声,并在赢得比赛后趁着头脑发热找到阿雅说了些什么。总之在那个严打早恋的年代,他们把《流星花园》里的情话揉进纸团里,把《星晴》的旋律稀释在空气中,用编过码的眼神隐秘而隆重地在一起了。

早恋的感觉当时我是不知道的,当然当我知道这种感觉的时候也已经不是早恋了。当时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小五发呆傻笑的时间比以前多了很多。
“喂!醒醒!”我含了一口水喷他头上。
“怎!怎么了?我着火了吗?”
“知道你刚才傻笑了多久吗?”
“没多久吧?”
“没多久……你知道铁杵是怎么磨成针的吗?”
“啊?”
“给你一根铁杵让你磨,然后你磨着磨着想到了阿雅,边磨边想,边磨边想,醒过来的时候铁杵就磨成针了。”
“滚!”
“爱情走得太快就像龙卷风”,小五和阿雅的青涩爱情坚持了一年多,没有遭遇老师和家长的压迫,最后还是无疾而终,和99%的早恋一样。

当时小五把包括周杰伦在内的所有卡带都给了阿雅。“因为一听到里面的歌就会想起她,每个音符都是回忆的开关。”小五有些忧伤地告诉我,宛若情圣。然后拿起英语课本更加忧伤地说:“你知不知道我们约会的时候她也不会忘了背单词,二十六个字母随便看到哪个都能让我想起她,看来以后再也学不好英语了。”“如果没有她你就会好好学吗?”“不会。”

小五真的没有好好学过英语,他体验了大多数人没有体验过的早恋,却从没见过一张及格的英语试卷,所幸理科学得不错,拆东墙补西墙的一直不是一个差生。

上了高中以后小五就很少出现在足球场上了,因为常常凑不够踢球的人。那时的我们迎来一个全新的网络时代,小小的县城仿佛一夜间开了十几家网吧,曾经和他一起踢球的小伙伴们,把抢球和冲刺的速度用在了奔往网吧的路上。
我们俩也没脱离这场大流。

《半条命》《暗黑破坏神》《传奇》《奇迹》……无论是联机游戏还是网络游戏,有段时间我和小五把所有放学后的时间都沉迷其中。其实只有我沉迷,小五把游戏和学习分得很清楚,我不行,那段时间我的学习成绩下降了不少。

于是有一天,在我又一次约小五去网吧的时候,他罕见地脸一沉:“有没有觉得你玩得有些过头了?”“干吗啊,你今天不想玩是吗?”“以后都不玩了吧。还想不想考个好大学了?”“你认真的啊?”“比珍珠还真。我的账号已经卖掉了,你看着办吧。”“卖……卖给谁啦,他还要多买一个吗……”

时至今日,我的记忆里提起友情会有四段影像。
一段是电影《心灵捕手》中,数学天才马特达蒙和往常一样在工地里和小本一起搬砖,小本突然说:“你知不知道,其实我每天早上去叫你起床搬砖,都希望你已经不在房子里,去到了属于你的地方。”
一段是《海贼王》里,薇薇公主为了重建国家不能和路飞他们一起去冒险,路飞海贼团全体人员一起举起手上的X标志,表示大家的心永远在一起。
一段是《灌篮高手》里,一群混混要找樱木麻烦,水户洋平说:“打架的事我们来就好,打你的篮球去吧。”
还有一段就是平时傻里傻气的小五,那天突然摆起严肃脸对我说的话。

我们这些在热血动漫、电影、游戏里泡大的孩子,即便现在我也还有穿越到二次元世界里,和几个小伙伴一起组队打怪,携手并进的幻想。仿佛只有经过这番洗礼的友情才会显得珍贵,让人放心。庆幸的是这样的幻想已经越来越弱,因为我越来越明白,其实我们一直在组队,BOSS就是生活这个老怪物。小五那时扯下脸皮拉我回头,和身背巨剑的少年闯入敌阵搭救朋友又有多大区别呢?

上大学的时候和小五不在同一座城市,联系就少了一些,只是偶尔在网上聊几句,放假回家的时候聚一聚。直到快毕业的某一天,他打来一个电话问道:“你是不是弄了个微博号经常编段子?”“对啊,你怎么知道的?”“那小五就是我咯?”“啊……对啊……你怎么知……”“老子弄死你!”“哈哈哈哈哈……”

小五今年就要结婚了,我是他钦点的伴郎。不论我的红包打多少,都一定会多打一块钱,可以把我们瞬间带回认识的第一天,意义非凡的一块钱。而且虽然他要结婚了,但是在我的微博里,他会一直以蠢呆没脑的形象存在下去。

最后,再趁机编条求婚的段子做随礼吧。
我的朋友小五终于要求婚了,地点是他和女朋友第一次见面的地方。看到小五突然递上的戒指,女朋友顿时捂脸哭得稀里哗啦。她哽咽着问:“上次偷偷去找前女友才买一个包包认错,这次是买一枚戒指,你都干什么了?!呜呜呜……”

没想到吧,这次蠢呆的主角不是你。我想表达的和大家评论的一样:小五和他女朋友真是天生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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